我国签证有几种?
中国境内的中国使领馆、驻外使领馆和驻外机构根据国内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于赴中国或在中国境内从事签证规定范围内的活动的外籍人士签发许可证或在护照或其他入境身份证件上签注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在华停留并与可多次出入中国境内的证明文件,统称中国签证,签证上有以汉语拼音书写的“CHINA VISA”字样。中国签证按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外交、礼遇、公务和普通签证四大类。
各类普通签证按居留时间可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居留签证,一般情况居留时间不超过180天的为短期签证,逾期的为长期签证或永久居留签证。
普通签证又可分为一次、两次和多次签证和入境、出境或过境签证。
中国公民或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其直系亲属,不需要申请签证,只凭借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永久居留证等证件出入中国境外,可免签证在中国境内居留72小时。
在中国沿海地区和西部地区指定的开放口岸临时入境从事下述活动的外国人、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入境许可,无须办理我国签证,但须办理临时入境手续并保留出入境记录:
从事探亲、访友、遗嘱、继承、诉讼等或从事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展览展示、中外经济文化交流活动,以及外商常驻代表机构的临时性雇佣人员等。
中国签发的签证,由我国主管部门确定签发口岸,中国边境地区的口岸,边境管理处或地方公安机关的边防检查站签发。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华人和无国籍人,应在其在华居留证或护照上贴用中国居留签章,不再另外签发签证。临时入境的外国人,凭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出境、入境或过境签证,从开放口岸签证机关或边境管理处等边境检查站或地方公安机关入境,也可从开放口岸办理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