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换绿卡前一定要去过美国吗?
不需要去过美国,但是需要去美国大使馆面试(或者递交材料) 移民签证L1是移民签证的一种,适用于跨国公司调派高级管理人员到美国进行短期商务停留以组建分公司或办事处。 L1申请人必须是跨国公司的管理层成员,并且要具备足够的英语水平,可以交流和处理日常工作。申请人的学历、资历并不重要。 成功取得L1签证后,申请人可以在美工作并申请永久居留权。
由于L1申请者必须符合某些条件才能被批准,因此并非所有的跨国员工都可以顺利拿到该签证。 对于首次申请的L1申请人,移民局通常会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6个月至8个月内做出决定。 如果移民官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或是认为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有可疑之处,则可能会将案件移送法院审判,由法官决定是否给予申请人签证。 在所有L1案件里,约有一成会被移送法院审理,而这一比例在近年还不断上升。
对于多次申请被拒的申请人,有些移民局会在拒绝信中写明“212(f)”条款,即拒绝发给其非移民签证,理由是该申请人被视为“非经济需要”(non-immigrant purposes),并且可能长期居留美国。虽然申请人有权就拒签事实提出上诉,但成功几率渺茫。 “212(f)”条款通常适用于具有较高收入的申请人,他们一旦入境美国,很可能永久居留。而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这类收入高的人入境对美国造成就业压力。 还有一类被称为“特殊人才”(specialty workers)的人也受到移民法规的限制。尽管他们可能拥有高水平的专业技能,但由于这类人一般不是美国雇主急需的人才,因此在签证审批过程中也会遇到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中国高资产人群申请赴美投资移民的申请案例增多,越来越多申请人在申请美签或被拒绝时会因为“212(f)”条款而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