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签证怎么办理?
国外学历回国留学人员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留学人员。
回国后直接来津在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合法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它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就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的出国留学人员。
持有与本人有效的国外学历、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书》以及与天津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者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做博士后的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在国外正规大学、科研机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毕业时间在一年以内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办理天津市“留学人员临时户口”,在办理期间其家属可以随归,申请人在天津落实工作单位后按规定可转为正式户口。
申请就业落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留学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外国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认证申请书》一份。
2、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一份(就业证明需注明该留学人员的姓名及单位联系电话)。
3、国外获得的最后一套正式学位证书(为国外学位证书和国外成绩单)。
4、国外成绩单若是原件的,须将成绩单复印一份,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均需认证;国外成绩单若是复印件的,只需将成绩单复印件认证。
5、护照及国外居留签证原件、复印件和在国内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两寸证件照片两张。
7、《留学人员回津就业落户申请表》一式三份。
8、《天津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份。
9、《天津市计划生育外来人员管理证》一份。
(二)用人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表》和《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