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哪年停止投资移民的?
香港哪年停止投资移民的?2003年的7月1号,香港停止对大陆民众的大额投资移民的认可。 以前只要在大陆投资200万港币,就可以申请全家移民香港。 自2003年7月1日起,内地居民申请来港投资,其可利用资产总值,由原来不少于1000万港元,调低至不少于150万港元,并同时增加“关于可利用资产总值的定义”,即“资产总值指申请人所有于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分权益,或持有一种或多种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值以发行人公布的证券交易价格计算”。 内地居民申请来港投资政策的变化,对希望借投资移民来港的内地富裕人士相当不利。 自2003年7月1日政策实施之日起,内地居民“以资产申请入学”的政策同时暂停执行。
这里所提到的香港投资移民,与内地投资的“外国投资移民”、“海归投资移民”有着根本性的不同。
1、内地“外国投资移民”,要求外国企业连续经营4年以上,每年有盈利,而且必须是以个人名义投资,无法使用集团或公司的名义进行投资。还要每年投资800万以上,投资期限5年。投资风险由个人承担,政府不会代偿。
2、内地“海归投资移民”,要求海归人才在海外的企业或机构有3年工作经历,创办企业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个人投资50万以上,且本人不在企业的管理层。个人投资风险由政府担保补偿。
香港投资移民是政府欢迎的优质移民,和以上2种身份移民香港是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