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研究生吗?
谢邀! 设计管理作为设计学下的一个分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至今已经有几十个不同的研究领域了。 但不管如何分门别类,设计的本质是不会变的——即设计师通过设计这个行为把某种想法或通过设计创造一种社会需求(或是商业利益)。设计归根结底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活动。 而设计管理学作为研究Design Management这一行为本身的学科,自然也离不开“创造性”这个本质。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简单说说我对“创造性”的看法。在《设计理论》这门课的结课论文里我提到过,我认为的“创造性”包含两个部分:
1、创造(create) 创造是指凭空制造出原本不存在的事物。但这里的“造”并不是无中生有,因为任何创造都建立在先前存在的物质基础之上,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创造的定义——创造即是改变原有事物存在的状态。
举例来说,设计师设计产品时首先需要构思产品的造型,也就是赋予它一种形体,这是创造;其次,设计师需要寻找合适的材料来塑造这种形体,同样是创造;最后,设计师通过手工或机械方式将这种形体的原材料加工成设计稿中的样子,还是创造……没有“创造”就无所谓设计,设计本质上是创造的历程。
2、性(genus) “性”本指性别,这里代指某种特性或属性。所谓“创造性”的“性”指的是能够带给人们愉悦和满足感的设计。
简而言之,只要满足这两个属性的任何设计都是“有创造性的”——无论它是功能型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还是广告设计、平面设计等等。 所以回到最初的问题,设计管理当然是具有创造性的。
作为一个交叉学科,设计管理必然涉及设计和管理的两大核心:
1、设计管理需要考虑设计的创造性,所以需要在设计和商业之间寻求平衡点,以保证设计的质量;
2、设计管理也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以统筹整个项目,让创意有效实现。 总之,设计与创新密不可分,管理让创意有效执行。两者相互影响又彼此互补,正是这二者的结合形成了现在设计管理的研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