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赠与有限制么?
题主应该指的是加拿大亲属关系移民(Immigration as a result of Relationship to Canadians),又称为“配偶移民”。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直系亲属或配偶可以随同申请移民。 其中,“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22岁以下且未婚)、父母和公婆; “配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的夫妻,也包括同居关系的双方。 但要注意的是,在加拿大的移民局眼里,“配偶”与“家庭成员”是不同的概念。 所谓“家庭成员”,是指出生于同一家庭的人,以及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亲人。而配偶则是指现在或曾经有婚姻或符合居住条件的人。过去有过婚姻记录但已离婚的人士不能算作“配偶”。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在海外没有亲属可以投靠(即申请人及家人必须亲自到申请人国籍/永居地的领事馆办理签证,并在入境时出示该领事证件),否则有可能被拒绝移民。 对“亲属”的定义取决于申请人的国籍/居留身份。例如,中国人申请者认为的“亲”属在美国却并不存在,因为他们认为的“亲属”是在中国的亲属。同样,美国人申请者认了在中国境内的“亲属”,实际上却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family member”,因为美国人的“family”仅限于其在美国有住址和公民身份的亲友。这些不在美国的“亲属”是无法通过移民签证获得移民资格的。相反,加拿大人申请的“亲属”就不包括他的美国绿卡持有者配偶和孩子,因为这些人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生活。尽管他们是法律上的family members,但由于不在加拿大境内,因此无法通过移民方式来获得枫叶卡。 除了上述主要类别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需要留意:
1. 受养人签证(Dependant Visa) 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有权带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到加拿大并让他们在那里接受教育。作为移民计划的一部分,受养子女必须是在申请前三年之内出生的并且是主申请人或担保人的受养人或依赖人。他们必须在主申请人或被担保人的法定监护下才可以在加拿大定居,并在那里继续接受教育。 如果主申请人是被担保人的父母,并且在移民申请时年龄超过60岁,那么他/她可以直接获得受养人签证而无需先取得临时居民签证。在这种情况下,受养人签证是一种永久性签证。反之,如果主申请人是被担保人的兄弟姐妹,那么在移民申请时他们就必须先取得临时居民签证,随后再申请转换成受养人签证。
2. 超级签证(Super Visa) 超级签证是专门针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客人而设定的。 客人在中国提出申请,获得批准以后可在加拿大停留时间长达两年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为五年。申请人无需事先申请工作许可便可赴加,并在加国期间从事任何职业。 超级签证的申请要求严格,但对申请人所拥有的资产、收入、商业历史、个人历史等的要求比投资者签证更为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