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本科没有法律吗?
美国本科学的是LLC,跟我国法学专业本科所学习的内容几乎一样多,只不过比我国法学专业所学的更为细致、精深一些(比如会学更多的关于公司法、税法等的知识);而且在学习过程会更强调学生的主动思考与独立研究能力----因为教授不会像我国法学专业的老师那样,把知识点灌给学生,而是提出问题让学生自己去查找文献资料来解决问题。所以在知识获取的途径上,也更接近我国的法制体系,即更多地靠学生自己“学”而不是教师“授”。
当然,如果学生自身比较内向,不擅长表达与思辨的话,那么可能就不太适应美国本科教育的这种学习方式。但是,这种培养方式所锻炼的能力是将来任何职场都需要的核心能力,也就是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也是美国教育最看重的能力之一。 在本科阶段,美国的法学院是不招收国际生的(除了某些有政治关系的例外),想读只能先申请本科,然后在大三一毕业以后考LSAT参加考试并申请。
美国高中毕业生想要学医、学法律,都必须先读本科,本科可以给学生提供多方面知识的营养,学到许多相关和不相关的知识,打好全面的知识基础。经过本科的学习,学生在身心两方面都得到锻炼和发育,在有大量生活体验和理解力增强的基础上,来学习这些“带有价值判断的知识”,比高中毕业后直接学习这样的知识合理而有效得多。而且,只有经过本科的通识教育的全面训练,才有助于未来法律家和未来医学家正确处理好业务与人文、技术与伦理的和谐关系。
美国有些大学的预科或文理学院本身并不以某种专业为主,学生入学时不一定要确定自己的专业,到了大学二、三年级,可以按照自己的志趣申请转入某个专业学院,比如转入文理学院、工程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等。也有许多独立学院、文理学院没有医学院、法学院这样的专业学院,从这些学校毕业的学生,也一样可以经过一定的专业课程修习和严格的考试程序,在本科毕业之后申请进入医学和法律专业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