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把父母接到日本?
不知道题主是打算把父母接来日本生活的,还是单纯地想来日本见父母? 前者的话相对复杂一些。以投资经营签证为例,要求申请人在日本拥有独立资产并且可以证明资金来源合法,一般需要200万日元的启动资金(实际金额根据所在城市生活水平而定),同时需要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来源。如果父母年龄超过50岁,那么申请成功率较高;但如果父母年轻的话,申请成功率较低。而且即使成功拿到签证,每次入境日本的期限也是有限的,最长1年,最短3个月。这样就需要申请人每隔一段时间就往返中日两地。
后者相对简单。只要申请人获得为期1年的旅游签证即可。但前提是申请人能获得中国使馆的批文。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赴日,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申请人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的相关证据等。
另外,无论是投资经营或商务签证,对申请人的学历没有硬性要求,但在日就职的话,通常大公司会更青睐于录取高学历者。 若是申请人的日语达到一定水平,且能找到工作的话,可以在日本先就职然后办理工作签证,之后让父母过来团聚。 但这种方式有一定风险,因为日本法务省会全面审查申请人就职公司的情况,包括该公司是否真的存在以及老板是否为日本人等。若查出被骗等情形,则可能导致拒签。所以找工作时应尽量选择正规中介,切勿因小失大。
父母去日本长期定居有以下途径:
日本法务省规定,子女为日本国籍或持有日本永住者(永久居民)、日本特别永住者(特殊永久居民)、日本日本人配偶者等资格规定的在留资格(签证)的外国人,其在日本国外的父母可以申请“基于同居的日本人等的配偶者等”的在留资格来日本与其子女同居,并可申请“疗养永久居民”。
具体程序是:
1、在日本的子女去当地的出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在日本的住所、经济能力以及在日本国外父母的国籍、在留情况、申请前往日本居住的理由等必要的证明文件(主要是子女在日本的户籍、就劳卡、纳税证明,父母的护照、在留资格证明书及由出入境管理厅规定的同居申请书等);
2、日本出入国管理局审查通过后将给当事人发给“同居”在留资格决定书的“受理通知”和“指定书”,并将“在留资格决定书”寄给申请人在日本国外的父母所在地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
3、申请人持“在留资格决定书的受理通知”及“指定书”等其它必要的申请文件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办“持永驻资格入境签证”:审查通过后将取得日本永住者的同居者的在留资格的短期滞在签证;
4、申请人持上述签证和在留资格决定书进入日本国之后,应到出入国管理局领取原寄存的在留资格决定书,并在“受理通知”通知书所载期间内,到所居住地的市级政府办理外国人登记取得“在留卡”,就完成了在日本的定居手续。取得日本永住所需的最短期限是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