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加拿大找监护人?
我在办理父母移民过程中,遇到过相同的问题。 首先在加拿大找到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亲戚朋友是不太现实的,因为加拿大法律要求监护人是必须是在加拿大居住且拥有加拿大身份的合法公民(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于是我就想了一个办法,我让父母在中国委托我作为他们的代理律师,全权负责处理他们加拿大移民的一切事务;然后再在国内聘请一名律师,协助我进行案件的处理和跟进。这样在我到达加拿大以后,我就可以直接带着我父母亲的护照、照片和身份证等身份文件的复印件,以及我中国律师和我加拿大律师的介绍信去申请移民签证了。
但是事与愿违,我在北京办理签证的时候,移民局的态度竟然十分强硬,完全不认可我的这种做法!最终我只能放弃这一想法,重新寻找方法。 最后我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即我不直接带父母过去,而是先带弟弟过去,然后请弟弟帮忙照顾父母。当然我也做了不少工作,才使这个计划得以顺利实施——我先在北京聘请了一名律师为我办理移民手续,然后让我弟弟以律师的名义给我发电子邮件,证明他确实收到了我得移民申请材料并承诺会尽快替我办妥。
随后我再次乘飞机前往多伦多,在多伦多我通过律师为我办理了临时居留许可。最后我又回到了北京,等我拿到移民签证后,我再赴加国与亲人团聚。 这个过程看似复杂,其实原理很简单,就是借助于律师的桥梁作用,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希望我的经验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低龄留学加拿大需要寄宿家庭的学生来说,监护人的问题是很重要的。如果是在留学中介的协助下申请学校并计划寄宿家庭的,一般中介会提供监护人和寄宿家庭,学生和家长可以直接与中介签订监护人协议。如果家长打算自行寻找监护人,那么建议监护人是加拿大本地人,也可以是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非加拿大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构。
作为个人来作监护人的话,申请者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有加拿大的固定地址和电话,拥有有效驾照,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责任心,有能力,时间,精力负责未满18周岁留学生的学业及生活,提供合法的监护人收入来源,有个人的存款等。
若学生是通过机构来做监护人的,需要符合的要求是:必须是在加拿大合法注册的公司,有加拿大税务号,有加拿大的固定地址和电话,并有充足的资金作担保,有合格的当地监护人,以及有丰富的监护经验。
无论以何种形式选择监护人,学生都应与之签订监护协议。一般情况下,监护人要承担一定的监护职责和义务,例如安排学生课后的吃、住、行及周末/假期的看护和活动;在学生生病或发生意外时及时安排就医和通知家长;督促学生上学及按时完成作业并定期向家长汇报学生情况;为学生申请学习许可及其它必要文件提供帮助等等。学生或学生家长也应当按照约定向监护人支付一定的监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