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漏税会坐牢吗?
以前在税局工作过,来答一下 首先,加拿大是个税务居民管辖权国家(区别于源泉扣缴制度),也就是说你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获得的收入都要报税,由收入来源地政府征税;而美国的税收居民管辖权是针对绿卡持有者,对非公民非绿卡持有者的跨国所得是采用源泉扣缴办法征税的。所以如果移民加拿大,在国内有收入而不报税的话,除了有可能被国内税务部门处罚外,还可能被加拿大移民局调查是否违反了移民法,一旦证实会被取消移民资格并移送司法部追究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
第二,很多人不知道,除了CRA,IRS还有一个非常强大的“小伙伴”,叫OECD (The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是一个国际性组织,成员国有义务互相交换纳税人信息,共同加强税收征管。所以虽然CRA无法直接查到海外资产和收入情况,但OECD可以。而且,根据《联合国税收协定》,缔约国双方必须相互承认对方掌握的涉税信息,因此即使资产所在国没有税务机构可以直接核查,但作为缔约国的一方,有义务向CRA通报所掌握的相关信息和线索,从而由CRA对涉嫌偷漏税行为进行稽查和追溯。
第三,有人会问,我已经在加拿大的银行和会计事务所报了税交了款,CRA还会查到我的其它收入吗?会的。因为CRA拥有所有加国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永久所有权。换句话说,即使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你已向CRA申报了所有的境外收入且已经足额交纳了相关税款,CRA仍然有权认定你不实申报或逃避缴税,并对你的逃税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有人又要问了,如果我只是忘了申报境外收入,又刚好被CRA查到,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答案是肯定的。CRA有权就纳税人过去10年的境外收入情况进行稽查,而过去的十年是指最后一次报税年度起往前推算10年,即便其中一年为零申报,仍视为完整的十个年度。
以一个申请移民的客户为例,如果他是在2016年申请的移民,那么CRA就有权查他从2006年到2015年的全部境外收入状况。如果这期间有几年他忘了申报境外收入或者少申报了境外收入,即便是在他移民材料里申报的全部收入都已经交足了关税和所得税,CRA也可以对他进行控诉,让他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当然,如果没有发现客户有漏报或隐瞒境外收入的情况,一切自然好说。
总之,不管有没有收到CRA的信件,任何人都有义务自查并向CRA如实汇报自己的全部境内外收入,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