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团聚签证几年加拿大?
1、2017年开始,移民项目大改革,其中夫妻团聚项目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原来的5年的移民监变成了现在的8年。 所谓移民监是泛指为了保留海外移民身份的永居身份而对移民者设定的居住条件。
比如香港移民就有所谓的“移民监”:每年要待满73天(4月份以后新规定为180天),否则取消港籍;新加坡也有类似的规定等等…. 而加拿大的移民监制度则比较人性化。根据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中,对移民监有如下解释: “申请人必须居住在加拿大或申请永久居留权前在加拿大有一项长期居住权的国家之一(即第三国公民在加居住超过五年可申请移民)且在申请前持有有效签证,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已在加拿大合法居住至少七年零六个月且过去十年中有至少六年的时间有永久居民身份或在加拿大境内居住(没有期限)。” 在实际操作上,移民局允许申请人在满足移民监要求的前提下以合法方式离开加拿大,并且可以由配偶和18岁以下的子女照顾房屋及经营生意。
2、如何判定是否满足规定的居住时间呢? 一般来说,只要能够提供有效的入境和出境加拿大的记录以及往返机票就可以判定申请人已经满足了移民监的要求。 但如果在申请时不能提供出入境证明或者往返机票怎么办? 这时候则需要申请人准备在加拿大境内生活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确实在移民监期间居住在加拿大。 而一般情况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① 加拿大政府发行的身份证明文件(护照/枫叶卡等)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应签名公证件;
② 银行流水账单原件,最近6个月的对账单需加盖银行章;
③ 加拿大税单,自移民登陆以来每一年都要提交;
④ 住家地址的证明文件,一般是租房合同或者房产证的复印件;
⑤ 如果在加拿大的住所是配偶名下的房产,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的公证复印件;⑥ 申请人如果曾经有过在加拿大以外的居住记录也应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满足移民监要求之后,申请人也不能就此放任不管了哦!在拿到枫叶卡后也要继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产生逾期还款等不良信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