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探亲签证多久?
申请人获得香港入境处签发的探亲签证,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或多次进出中国香港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一年。如果申请人入境香港后申请延期,每次可延期一年,根据《入境(修订)条例草案》,香港将把来港升学、来港就业、在港受养人和受入境管制的留学生的逗留期限由最长24个月改为最长12个月,此修订于2011年9月30日开始生效。
申请人若希望逗留多于一年,在未获批准延期前,必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离港,否则将被视为“逾期逗留”,入境处有权将其遣返回原居留地。
入境事务处人员在考虑是否批准延期时,会考虑申请人是否已就其首次来港的原定目的逗留香港一段合理时间,以及是否继续会按有关探亲签证所订明的条件逗留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