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签证如何办理?
离婚签证是申请人已经在中国大陆内地与中国人或是与持有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在中国大陆内地已经无直系亲属,需重新申请中国的签证重新进入中国大陆需要办理的签证。申请离婚签证需向中国领事馆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离婚签证的受理周期一般为4个工作日,领事馆会在受理申请人的离婚签证申请后4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离婚签证申请。
申请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人必须本人到中国使、领馆申请签证。
二、一份用英文或本国文字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三、本人的有效护照及照片两张。
四、离婚证件及本国政府出具的证明和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我方离婚证件的公证。
五、申请人确知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处的,可以申请入境签证,该固定住处可以是申请人本人或他的朋友、 亲戚在中国境内的住所。申请人应提交有关材料以说明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处,例如能证明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房、有工作的文件。
六、领馆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