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办台湾签证吗?
一般来说,到日本观光或过境的外国游客,基本可在离国/地区(包括香港、澳门)的日本大使馆、日本领事馆(以下称日本使领馆)以及机场等地点申请短期滞在、短期特别活动或过境等。持台湾护照者原则上须在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但是,2002年1月起,在日本实施新的国际观光振兴法之后,日本政府为促进外国人的赴日游、访日游,特指定部分旅行社代理日本使领馆进行发放短期滞在(一般观光目的)签证的业务。通过这种制度申请的签证叫“旅行代办机关特别协力签证”。日本使领馆在认定观光目的真实可信的情况下,一般会发放此类多次往返签证。因此,多次往返签证在日本使领馆以及旅行代办机关都能申请到。
通过日本国内各地日本政府特许的旅行社来日本游或访日游的情况下,可免除提交其他提交文件,即可申请发放3年内多次往返的特例签证。
申请发放特例签证的手续,由日本国内旅行社在日本使领馆或代办机关代理申请,因此无需本人亲自到日本,即可在日本使领馆或代办机关取得(寄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