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签证都是去哪里?
签证一般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有的国家不直接对老百姓办公务,只能去该国授权的签证中心。
签证是主权国家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而在本国和外国之间实行的管理措施之一,是颁发给外国人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进出、通过本国国境(一般也包括本国驻外领馆签发去本国的签证)的许可证明。
随着世界各国联系的加强,出入境活动越来越频繁,签证也随着产生并发展起来。19世纪末,由于帝国主义各国加紧争夺海外殖民地,移民成为他们搜罗廉价劳动力和殖民地扩张的重要手段,结果,从1890-1914年的25年中,就有5000多万外国人离开自己的祖国迁移其他国家(仅美国一家就移民2350万人),其盛况为人类历史所罕见。
在这25年中,世界各国的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先后制定和实施,作为入境管理措施之一的入境签证制度也在美国、巴拿马、委内瑞拉、秘鲁、法国(1889年首先规定外国人申请在法逗留或在法旅行,必须取得警方的批准书)、日本(以1899年的《外国人居留法》和1902年的《入港警备法》为准)等国制定和实施。当时的美国,由美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对有到美国旅行、移民申请的人发给《土地护照》(因为当时鼓励移民垦殖),作为入境申请者在美国驻在国的入境许可证明和在美国境内逗留的证明。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早的现代护照(或签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