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签证加签?
签证页用完需要加页时,移民局在申请人护照的备注页上加盖2MM的加签章及官员签名,同时收取150元加签费用。
签证页用完后,需要申请加页时,应当提交如下材料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2)提交所属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出国事由、前往国家(地区)、出国时间、出国停留期限等的说明;
(3)提交与申请加注、加页原因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定居申请已获批准,需要加注、加页的,应当提交被批准国家(地区)入境许可和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资格证明;因奔丧、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被盗或丢失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加注、加页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