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作签证有哪些?
香港工作签证(香港工作签注)主要有以下几种:高技术人才来港工作;专业人士到香港执业;专才、技术人才及劳工计划;专业人士来港参加展览会;来港拍摄电影或电视节目;与本地艺人配对的外来艺人来港工作;为加强本地娱乐或文化生活来港的外来艺员或技术人员;演艺人员、运动员或宗教人士来港作短期访问。
大陆居民想到香港去工作,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后,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决定批准的,由香港入境事务处填发批准通知书连同申请人的申请表寄回原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亲自领回批准通知书。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表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交一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制证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同级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或其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出具意见后,逐级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审批结果由原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
申请手续申请人申请应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一)与所从事的活动相应的证明(二)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