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探亲签证?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2、境外机构出具的邀请信原件(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境内邀请人、访问目的、停留时间、费用承担情况、邀请人签字);
3、邀请人有效护照、境外永久居留证或者长期签证原件,复印件或者传真件。被邀请人系中国公民的,提供中国护照复印件或者传真件替代,被邀请人系港澳台居民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或者传真件替代;
4、本人系华侨的,提供国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定居国外未注销国内户口的证明原件(华侨无法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替代);
上述申请材料系外国语言的,应当经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译成中文,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委托亲属代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
(二)因残疾行动不便。
申请人系属于上述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均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