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移民有哪些要求?
美国投资移民永居签证(美国移民局批准的文件名称:永久居留权(美国)申请(I-526))。美国投资移民EB-5移民是美国移民局批准的永久居留途径。美国投资移民是通过投资的方式来换取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移民方式,由美国移民法EB-5条规定,投资人是基于个人的商业因素而不是政治因素或者所谓的国家利益而移民美国,EB-5签证不会给美国带来任何的国情或政治风险。EB-5投资人均是为了自身及子女移民美国,并不是为了获得美国政府的任何利益或者补贴等优惠待遇。投资人和其家人将来都不会为美国纳税。
个人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岁,投资人的妻子或成年子女可以在递交投资者签证之前另申请"同时"递交的随同夫妻同意书,投资者及其随同家属需要递交美国的医疗和非医疗签证。
2、投资要求。最低投资50万美元,或创办一个新的公司就业10人,或收购现成的公司。
3、合理的投资计划。
有足够资金证明投资公司的运营以及保障投资者的收益。
4、资金来源。投资款必须来自公司的合法资本升值或利润。不允许借债投资。
5、投资人须有相当于10余万美金的银行存款或不动产投资。
6、过去5年中有2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
7、投资人及其随行家庭成员必须健康,没有癌症,精神病,或者传染病。
8、申请人家庭无犯罪记录。
团队协助:
1.全面的案卷法律审查(包括材料合法合规性、文书用词准确性、申请分析、避税法律风险等)和诉讼法律指导(包括上诉和法律援宪):
A。全面审视个案的完整文件记录,从专业的法律角度,就申请法律文件(I-130表、I-485表等)的形式、用词等作出认真的审查和修改,确保法律文件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B。通过对案件的实质法律问题的全面分析,就案中各法律关系的性质、各方权利义务、责任承担,提出法律意见,为投资人的合法利益保驾护航;
C。就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和避税安排提出法律意见,引导投资人作出最恰当的美国投资移民和避税安排;
1)移民局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商业计划,如果该商业计划无法满足最低投资额的要求或不具备可行性,移民局可以否决申请人的投资移民申请,并收回签证。
2)申请过程中的资金审计:投资人必须列出在美国投资的所有资产。移民局可能要求投资人提供部分资产的具体来源(来源国、房地产交易记录等)。一些特定国家的公民还需要证明其财富是通过合法经营累积所得,而非非法来源。
3)避免重复提交:如果递交的申请被移民局以不尽合理的理由作否定裁决时,投资人可另提名新的商业计划,但必须另外缴纳申请费。如果被否定裁决的商业计划与原来的申请内容基本相同,则不需要再缴纳申请费。另提名人可以不同,但必须有足够的理由和明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