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分几个区?
根据2003年颁布的《行政区划通则》,国土面积在5000平方公里以上的省份共有17个(未包括海外省和群岛)。 这些省又被划分为809个自治市 和2714个小村镇。 在这些大省中,除了加泰罗尼亚省外,其他省的边界都是依据古代罗马人的行省边界划定的;各省省会大多就是古时罗马总督驻地,而一些重要的城市则多是古罗马时期的军事要塞。西班牙的省级行政单位与古代罗马的行省以及现今欧洲的行政区都非常相似。
由于历史原因,加的斯省一直由国王直辖,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划归安达卢西亚自治区。
西班牙还有两个独特的省级行政单位——梅利亚特区和休达特区。
前者是直布罗陀海峡附近的一个半岛,属阿拉伯摩洛哥管辖;后者位于伊比利亚半岛的西北角,由西班牙控制,但领土主权仍属于西班牙王室。这两个地区目前都实行有别于西班牙国内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