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双认证认证怎么?
双认证,是指中国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需要经过两个部门的认证才能生效,这两个部门分别是中国的外交部和中国驻荷使馆。 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1、申办出国签证及留学、移民、探亲等手续,应提供由我国具有法定资格的公证机构(详见《司法部关于指定公证机构办理出国事务的通知》)出具的证明该公民的身份及其与代理人的关系的公证书;
2、申请办理工作许可或其他证件的外国人,应当提供本人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任职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任职通知书。
3、对于未取得上述文件或证明材料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办理出境手续,海关不予放行。 但如果申请人在境内办理这些文件的“双认证”是免费的(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外交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商标注册程序和申请材料要求的通知》),但如果是申请人自行到外交部领事司或中国驻外大使馆申办则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具体参见外交部的官网)。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近期欧洲各国对中国签证政策的收紧,在办理各种公证时也需要额外注意:
1、有些国家已经停止了寄送方式,也就是不再通过邮局传递各类签证申请材料了,而是改为申请人亲自到各个领事馆提交证件材料,或通过快递的方式。比如德国签证就需要申请人本人亲自到领事馆递交材料。因此如果是涉及到德国的公证事项,如未婚证明、财产证明等最好提前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去办理以免耽误了用证时间。
2、还有一些国家虽然允许代办机构代为递交材料,但是明确要求在递交材料时必须提供申请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以及委托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