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法学怎么样?
作为在日本大学法学院上过学的中国人,很负责任地说,日本的法律水平比国内要高一个档次。 日本是法典编订主义的国家(类似于大陆法系),成文法占绝对的统治地位,司法解释、判例在我国有很重要的意义,但在日本基本没什么存在空间;同时,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也要慎重引用判例,否则就要承担被下级法院或最高院否定的风险。
和我国不同,日本没有“司法解释”这一说,最高法院的释义对下级法院不具有约束力。因此对于同一部法律的规定,最高院的看法和各省高院的说法可能会有所不同(当然,我国目前很多司法解释都不是由最高院公布的,而是各高院自己搞的,这种奇葩现象在日本也是不存在滴~)。
同时,因为立法和司法体制的不同,导致日本的成文法和判例相对于我国来说更为明晰和严谨。以合同法为例,我国的合同法的制定就带有很强的政策性,而日本的合同法则更偏重于理论上的研究。因而,当遇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时,由于我国倾向于原则性规定而忽视具体情形,导致需要更多的司法裁量;而日本则会更加明确地给出具体的应对之策。
但需要注意的是,和我国采用两审终审制不同,日本采用的是三审终审制,而且各等级法院的审查重点会有所不同——最高法院主要侧重于宪法和重大刑事案等的审查,而地方法院则更加重视利益平衡和价值衡量。所以,如果案件最终到了最高法院,一般情况下都会得到公正的对待。
另外,日本的律师制度相当完备,任何一位公民只要通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就能获得律师资格(当然啦,在法学院上课时导师一直跟我们强调日本的律师制度是全世界最开放的,任何人只要有律师资格就能执业)。这一点也和我国以及大陆法系国家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