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pr是指什么?
加拿大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PR)是加拿大公民的一个法定身份。拥有这个身份可以在任何时间返回加拿大,而且不需要入境签证。而临时居留人士如学生、工作签证者需要先在海外申请电子旅行许可(eTA)才能进出加拿大。 PR不像加拿大公民一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1] ,但有权获得大部分公民权利和享受福利,除了不能投票以外,在同等情况下受雇的优先程度与公民相同;如果成为永久居民但不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则享有选举被选举权的资格直至年满18岁。
2015年《移民法》修订案允许父母、祖父母双方中任何一方为永久居民的申请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即可申请将双方姓名列入同一本护照上。 而在2016年的修订案中,移民局进一步扩大政策范围,即便父母、祖父母的其中一个不是永久居民,但只要其在过去5年内对申请人有有效的长期庇护或难民保护[2],同样可申请将双方姓 名列入同一本护照上。 根据移民局的网站显示,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主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随同申请,并获得与主申请人一样的永久居民身份。
同时,父母或祖父母一方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其在外未婚子女亦有机会申请家庭团聚而移民加国。 另外,申请人在获得永居身份的时候既可以携带伴侣一同移民,也可以带上自己的子女一起移民。即使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其中一方是中国公民且持有中国护照,孩子也是可以一同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