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m认证为法律硕士还是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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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M是专门指的研究生学位,以培养从事外国法(主要是英美法)研究、翻译和法律实务等工作的高素质人才为主。 LLM又分普通法与大陆法两个方向,普通的LLM是以英文授课为主的,主要面向具有英国和美国等普通法系国家留学背景或有意从事英美学制法律研究或实务的人才;而大陆法的LLM则是以中文授课为主的,主要招收对大陆法系感兴趣或有大陆法留学经历的学生。

作为比较正式的称呼,在教育部发布的新版专业目录中,法学硕士(030100)下设的一个二级学科——国际法学(030102T),其下又分设了三个研究方向:国际关系法学、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这个学科的设置定位和美国的J.D.非常接近,当然也兼有我国国情特点。至于怎么读出来,具体参见 另外,除了这两个正式称谓之外,很多学校也将其设置的LLM统一列于该校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之中,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若从招生目录上考察,这些学校的LLM似乎都按法学硕士来培养。但是,请注意!无论是国际公法还是国际经济法,其实都属于传统的外交外贸领域,与现在兴起的全球治理乃至“一带一路”倡议相去甚远。而且按照我国的传统学科分类,这些研究领域都是属于历史法学派的研究范围,与德国和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更加无关。我建议大家还是把国内的LLM统称为“法律硕士”,即俗称的“双证”硕士。既然叫“法律硕士”,那么不管什么研究方向的LLM,都应该主要培养依法治国背景下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曾诗菡曾诗菡优质答主

LLM不是法律硕士,而是法律硕士的英文简写。法律硕士是我国教育部为了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而设立的学位,它既不是法学硕士,也不是其它法学学位,而是具有独特性质的一种学位。

法律硕士教育是以法学本科或非法学本科出身的学生为招生对象,目标是培养具有复合型、应用型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法律人才的专业学位。1995年,我国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7所著名高校开始试点开设招收法律硕士(Juris Master,JM), 1996年开始正式对外招生。在短短时间内,法律硕士教育获得了迅速发展,到2002年,全国有法律硕士招生资格的高校已扩大至64所。与之相伴,法律硕士的报考人数成倍上升,据有关资料显示,2002年全国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达7375人,录取2731人。其发展速度和报考人数、录取人数已经超过了法学硕士,成为法学教育中最大的学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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