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本探亲在哪里办理?
首先,申请资格 - 在留资格是“定居”、 “就劳”的外国人都可以以探亲目的赴日与亲人团聚(“就学”原则上不可以) · 定居者需提供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复印件; · 就劳动者需提供就职单位的在职证明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就劳申请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上须注明单位详细地址、电话及联系人姓名,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其次,准备申请材料 ·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复印件(包括盖有公安局户籍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 · 二寸免冠照片三张(白底彩照,近6个月以内) · 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使用香港或澳门身份证明文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此证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备原件核对,并提交复印件。
最后,申办程序 · 向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制作亲属关系公证书;[1] · 拿到亲属关系公证书后,到日本驻华大使馆或者日本驻上海领事馆进行签证申请; · 等待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的审理和审核,若审批通过,则发放签证,反之,则被拒签。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国不是日本国民的外交保护国,因此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和我国的法律制度相同的国家的公民才有权获得该国的领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