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美国办学校靠谱吗?
我作为前美国移民局官员,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您,在美国办理移民或者签证手续时,无论申请人是主动还是被动,无论是申请公民或者绿卡,只要被发现有虚假材料或者有意隐瞒重要信息,都被定为移民案底。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可能不会计入犯罪记录,但对日后再次申请移民会有一定影响;如果情节严重,会判有期徒刑并计入犯罪记录。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禁止入境”之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被禁止入境或驱逐出境:
(一) 非法获取出国(境)证件的;
(二) 持用伪造、变造出国(境)证件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在国(边)境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2. 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犯罪的;
3. 有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行为,情节严重的。 同时,根据该法第六十二条“拘留审查”之规定,对有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七千元以下罚款: (一) 多次实施前款行为的;
(二) 因实施该款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未改正且一年内再犯的;
(三) 一人故意实施两种以上该款行为的;
(四) 对他人实施该款行为的。
即便只是协助没有参与任何欺诈行为的,同样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罚款,五年内不予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 以欺骗手段获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
(二) 骗取的中国永久居留证被依法撤销后,仍持有中国永久居留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