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什么时候有的博士学位?
1. 德国在19世纪中后期就建立了完整的博士培养体系,比如洪堡大学(Humboldt Universität zu Berlin)是在1810年建立的,当时拿破仑正在横扫欧洲,因而取名为“自由与学术之宫”,是德国第一所国立大学;海德堡大学(Universität Heidelberg)是在1386年由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颁布诏书而创建的;莱比锡大学的药学系可以追溯到1765年等等……这些院校建立的初衷就是培养博士级别的研究人员。不过一开始并没有明确说这些学校拥有自主授予博士学位的权力。
2. 德意志帝国建立后,普鲁士在1896年首先建立了独立的博士授予体制,其他邦国也于1900年至1903年间相继进行了改革。1949年和1953年的两德分裂期间,民主德国依然延续了这个体制,虽然有所精简,但仍然较为复杂。
3. 联邦德国成立初期,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延续了普鲁士时代的制度,后来随着《高等教育法的修订》而在1974年进行了简化调整,同时允许某些教授自行决定是否授予博士学位而不是必须经过专门的评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