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有几个等级?
从行政级别上划分,加拿大联邦政府共有四个层级——内阁、部长、副部长和助理。 内阁(The Cabinet)是联邦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总理以及各部大臣组成。
在正常情况下,内阁每天开会一次;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临时会议。所有立法议案都必须由内阁提出,在经过皇家委员会审议通过之后,才会成为法律。目前,加拿大正在实行的是2015年大选产生的第九届内阁。
部 长(Ministers)是执行联邦法律的中央官员。每个联邦法律都指定一个或多个相应的部级机构负责实施。部长直接对内阁负责并报告工作。他们通常也是该党在国会的成员。
副 部 长(Deputy Ministers)是协助部长履行公务的政务主管人员。每个省只有一个副部级机构,即教育厅(Education)、卫生与社会保障部(Health and Welfare)等,而每个联邦部门则可以有多个副部级单位。
助 理 (Assistant) 是部长的次级职员,协助部长和副部级单位的领导开展工作。还有一些其他职位的公务员也负责管理一些联邦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