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都有哪些省份?
加拿大是王国(女王统治的国家),而不是联邦(每个省级政府都有自己的宪法权力)。因此不存在“某某省”的说法——每一个省政府的权力来源于议会(或国会)的授权。 一般说“哪个省”、“哪些省”时,其实是把各省议会(省政府)合在了一起。但除了魁北克省以外其他省的立法机构都没有垄断立法权 (唯一有此权限的只有皇家宪章和加拿大宪法)。 加拿大的行政建制跟中国类似,采用省级行政单位。但是省级单位的行政官衔在加拿大并不高(与美国相比更是低很多)。
例如,在中国一个省长的职位大致与加拿大一个省的省长(即Cabinet Minister)的职位相当;而一个中国省的省委书记则可相当于加拿大四个省的省督(Lieutenant-Governor ),或者干脆就是总督本人。 因为总督的职务是代表英女皇进行仪式性的管辖,实际事务都是由内阁部长(Cabinet Ministers)处理的。
至于为什么是四个省督不是五个(按人数来说应该是一州一省督): 安大略省有两个省督,原因是安大略省有个副省督(Deputy Lieutenant-Governor)。 另:以前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有个副省督,后来这个省份撤销以后该职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