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居民必须投票吗?
这个问题的核心其实是,不选举会有什么后果。不选举的后果主要有两个:
1、公民失去表达政治意愿的机会,对政治进程没有参与感;
2、公民失去监督政府及其官员合法履职的责任感和动力。 除了这两个直接后果之外,还有间接后果——如果某群人长时间缺乏对自己所持观点的自信(因为他们长期没有机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把自己的选票投给自己所支持的政治家),那么这群人很可能会逐渐丧失对自己的政治信念。简单来说就是,他们可能会逐渐失去自己的政治身份。当某一群体的人开始自我淡化自己的政治身份时,他们的政治存在感也会随之减弱,政治参与度会直线下降,这对任何国家的政治都是非常可怕的。 因为任何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政洽资源——人口——都是聚集在政治认同感很强的那些人群之中。当一大部分人的政治身份开始弱化,这个国家的人口中重要性最强的那部分就会越来越小。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现象。
以上所有结论都是在假设“不选举”必然会导致上述结果的前提下得出的。然而现实情况远比假设要复杂得多。比如在美国,尽管存在“缺席投票”(absentee voting)制度,但许多州规定选民必须在选举日前几天登记,才能拿到缺席票的申请表,否则就只能去现场投票。这意味着如果选民想缺席投票,就必须提前好多天进行登记,甚至可能面临无法前往自己注册选区的危险(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规定,除非选民是残疾或正在服兵役等特殊情况,否则不能到其他地方投票。)。因此美国的“缺席投票”制度实际上比加拿大的“邮寄投票”制度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