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商务签证续签在哪里办?
越籍人员持有效普通签证(不含电子签证)入境,如需继续停留,可在签证过期前或过期后0天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在签证有效期内申请延期,应向移民局递交以下材料至相应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材料请以使馆官网实际要求为准):
1. 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2. 签证原件(如有旧护照需一并提供);
3. 在华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正副本均可,如已失效须同时提供失效证明);
4. 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户口页的复印件;
5.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上述材料中,除身份证件、出入境证件外,其余材料均应备齐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如申请人所持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仍有空白签证页,应先申办新护照再办理延期手续。
注意:对于自签证发放之日起6个月~1年以内的护照,原则上只可延签一次,三个月以内免交经济担保书;超过一年的,按一般外国人赴华的签证受理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