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聚签证能停留多久?
我办的是探亲,不知道团聚和探亲有什么区别,反正我拿的也是18个月。 当时给的时间是2017年3月到2018年3月。 不过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吧,因为我是以旅游签去的加拿大。
到了以后发现我老公人在温哥华工作,我在多伦多上学,所以我就直接坐飞机去多伦多找男朋友了。 但是我办的是往返的,而且机票买的是到温哥华的。 我就先在多伦多玩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是在机场等消息(签证是寄到机场的) 因为我在学语言没住家也没工作没办法开证明所以我就在机场等了。 大概过了一个多月,通知我说可以入境了但是只能在温哥华待着。
然后我又从多伦多做飞机去了温哥华(在多伦多期间有一直联系移民局) 其实我觉得如果我有学语言有住家有工作的话应该就可以直接在多伦多待着了。 在温哥华又呆了两个月,这期间我老公也请假过来跟我一起住了两个星期。
后来他就回温哥华工作了。 所以我就自己又在温哥华待了两个多月。 这段时间一直在等转机机票的消息,结果一直没来。 我就又跑去移民局咨询了一下,说能不能让我继续在温哥华呆一段时间,因为我已经等转机等到快要过期了还没有等来。他们就给我写了信让我继续等,然后还跟我说你可以申请延长签证的,这样你就可以多在这里待一段时间了。
于是我就又等啊等,终于等到了他们通知我可以申请延长签证了并且给了我一个延期的起止日期。 我赶紧按照他们的要求准备材料。 然后又过了半个月左右,我收到了移民局的来信和新的护照里面夹了一张新的10年有效期的枫叶卡。 (PS: 之前我拿到的只是旅游签证。) 然后就又可以合法的在加拿大待一年零九个月了。 估计一年后我要是能顺利拿到工作offer就能转成永久居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