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工作签证如何办理?
1. 申请来欧盟就业必须首先找到一份适合的工作,然后向政府提交有关申请; 如果您是移民到欧盟国家,那么必须先找到该国外籍公民可以从事的某些职业,然后再提出相关申请; 根据欧盟国家的法律规定,申请人不能自己直接提出申请,而只能由雇主或拟移民国的国民机构代表其提出申请(当然,也有个别国家对这一点没有作这样的规定)。 2. 申请者应当具有符合下列规定的合格的语言水平:
① 在欧盟国家内,申请者至少须具备本国语言和一种外国语(法语、德语或者意大利语)的水平。 对于在比利时、法国、德国、意大利和卢森堡工作的非欧洲经济区公民则必须掌握两种外国语言中的其中的任何一种; ② 对来自非欧洲经济社会区的公民而言,在丹麦、爱尔兰、希腊、立陶宛和马耳他工作,除了上述的语言条件外还必须具备英语或拉丁语的水平;
③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所有其他情况,申请者都必须能够使用英语进行工作;
④ 对于有15岁以上孩子的家庭,所有家庭成员的英语水平不得低于B1等级。 3. 关于申请者教育资格的文件:
① 高中毕业证书、大学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等。如果这些证书是用另一种欧盟成员国所通用的语言写的,那最好也附上译成申请国通用语言的译本。对于用外语写的毕业证书、大学学位证书及硕士与博士毕业证书等等,都应在其中文译文之外注明它们原来的语言及其原文出处;
② 申请者曾接受过专业培训的证明。对于某些技术类工种来说,这种培训或许比受教育更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者还应提交接受专业培训的成绩单及合格证书等的翻译件。 4. 经济担保书:
在经济担保书的签署人的姓名前均应写上他的国籍并注明他是“自然人”或者是“法人团体”。签字人应出示身份证或护照以及居住证明以证实自己的身份;
对经济担保书的审核可包括对其内容的审查以及对签字人身份的核查。 5. 健康证明书及其它有关文件:
6. 目前,各欧盟国家对雇主的资格有不同的要求: 7. 为便于管理,请递交的申请务必采用规定的表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