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签证会拒签吗?
关于工作签证,我目前遇到两个情况。 1.公司有海外分支机构,提供调薪后工资证明(实际未调)和海外机构的聘任书(只写了岗位、薪酬范围,没有签署任何日期等),申请F1学生转工作签证时成功获得签证; 2.公司无海外分支机构,只提供工资证明(实际未调),但社保和个税都缴纳在上海,申请B1/B2商务签证被拒; 不知道这两个案例是否具有代表性,所以想请教一下大家,对于没有全球分支的企业,怎样做才能确保员工拿到美国的工作签证呢?
补充细节如下: 该客户是上海美资企业,在上海市内有办公地点,但无全球性管理机构或总部。申请B1/B2签证时,除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外,使馆要求提供了以下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上海税局出具的公司税务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从地税网上打印的申报记录及纳税凭证; 公司近一年对账单; 近三个月工资单以及银行流水账; 如果公司规模较大且有财务部门的话,还可以提供公司会计做的审计报告。 为什么大使馆要客户提供相关纳税证明和对账单等材料呢?因为从理论上讲,只要雇主能证明自己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就可以雇佣外国人了,而“足够的支付能力”则体现为雇主为外国人所提供的薪资水平符合行业平均水平或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了(以美国的标准为例,一般来说,雇主开出的薪水不能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40倍,也就是差不多7385美元每月,否则就会被认为是移民倾向)。
虽然这个客户的收入确实达到了行业标准,但是因为没有向移民局递交I-129表,也没有得到批准,所以在签证面谈过程中,被签证官质疑移民倾向。因此客户需要证明自己之所以没有向移民局提交表格是因为自己的雇主没在美国成立全球性管理机构或总公司(即没有资格来给申请人递解出境)。如果使馆怀疑申请人的身份真实性,他们会将材料转交给国内海关处理。所以为了顺利通关,使馆要求该客户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自己确实是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