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证?
在申请护照时,如果目的地国对于中国公民有入境或逗留限制,比如禁止、限制入境及/或居留,或者要求持某种证件入境,申请人应向有关口岸出入境管理部门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包括签证); 在获得护照后,当申请人拟前往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或在我国没有设立使馆的国家旅行时,以及前往我国政府规定须办理签证方可前往的国家或地区时(目前是24个国家和地区),均需向相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当申请人在国外期间获准回国定居,或因学习、公务出境期间在国外改派、转学、延期、变更居留证件有效期等原因需复入境的,须事先向外交部驻港特区特派员公署及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返乡证” 或入境签证.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外国人可以申请签发签证入境: (一)被外国使领馆、其他外交机构批准进入中国的外国人;
(二)因家庭团聚而申请居留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人;
(三)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注:指1995年7月以来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双重国籍人员);
(四)给以临时居留许可的外国人.上述第四项所指的外国人具体包括:来中国投亲靠友,从事劳务,短期进修,考察,进行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等活动的客人;在中国留学的外国留学生及其家属;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及外国公司人员的配偶子女和外国人所养的中国籍子女;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在中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
以上几种类型的外国人均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通过中国各口岸向公安机关边防部门申请入境登记,无需办理签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