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回国要签证吗?
首先,没有移民监这一说!! 美国的移民法中对于永久居民(美国绿卡)的出入境和回美没有任何的限制,因此持有美国绿卡者可以在境外长时间居住(包括长期不回美),只要在护照上记录上次入美的日期即可。当然如果申请人的护照被海关记了不良记录的话会被限制入境。 其次,美国公民才有所谓的10年出境限制。
根据美国现行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若在十年内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即视为自愿放弃公民身份;但是出于一些正当理由而离境则不受此限。
“正当理由”是指:公民本人或配偶是公民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孙子女中的一员;或是为履行美国政府派遣其出国服务的公务;或为参加美军;或为从事外交工作;或因自然灾害、天灾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又或是为了寻求医疗救护。
由于上述这些理由中的第4条和第5条有军事活动的成份在内,所以一般只有现役军人才会受到这项规定的限制。 关于10年出入境限制的规定其实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主要是当时有人利用美国驻海外大使馆的便利条件,以探亲为名申请绿卡并成功获得后一直在国外居留不回国,而实际上他们是以短期留学或工作的名义在国外定居了下来。这样他们的孩子就成了美国公民而没有回国服兵役的义务,这对美国国内服役不满2年的年轻人来说显然不公平。
另外,根据美国现行移民法的某些条款(例如E-1, E-2, E-3, F-1, M-1. R-1以及W-1, W-2, W-3 etc. 等类型签证),外国人在取得此类签注进入美国之后是不能离开美国的,否则不仅签证会失效而且还会受到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