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过境签证吗?
根据申根协定,只要在任何一个国家办理入境手续后,其有效期内在所有其他签署国境内均可免办入境手续并享受过境国的海关、检疫和其他有关禁令和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某个国家被拒绝入境或离境时,也不影响在其他国家的权益。 但请注意以下几点: 1. 如果乘飞机前往其它签有协议的国家的旅客必须从申根区中一个成员国出发。如果旅客是乘火车或者汽车出发的,则不需要是从申根区的一个国家出发。所以如果你从北京飞巴黎再坐火车去意大利,你的申根签证就是有效的;但如果你先在北京坐火车去德国然后在德国转飞希腊,这时候你只能先去德国的边境检查处领取一张边境通行证才能去希腊,因为你已经从一个非申根国进入了申根领土(德国)了。
2. 所有进入申根地区的旅行者的护照上都会有一个“申根签证”标记。这种标记不是盖印的形式而是用一种特殊的技术将签证持有人姓名、签发日期和批准停留期限打在护照的特定页面上。因此,无论签证是粘贴还是放在电子护照中的芯片里都不会影响到这个标记的形成。 3. 如果您持有效申根签证进入瑞士(Switzerland) 或在列支敦士登(Liechtenstein) 的领土, 但是没有离开这两国再回到另一个申根国家内的话, 你仍然要接受瑞士/列支敦士登海关的检查。但是, 如果您是在法国/德国边境进入瑞士或从瑞士返回法国/德国的, 您可以自由通行而不受到任何限制,因为瑞士属于免签证协议范围。
4.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日起,凡持有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欧洲经济区公民身份证明者及由联合国、欧盟及其机构、欧洲委员会、欧洲法院、欧洲中央银行所提供特别证件的人员以及外交人员皆可无限制地进出申根地区,且无须申办任何手续。 5. 对于某些国家而言,例如奥地利、挪威甚至整个欧洲共同体,申根协定为持有永久居留许可的非移民提供了与移民相同的待遇。
6. 在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部分地区可以不用出示签证而只凭护照直接进入。在这些地区的人可以在这些国家之间以相同的方式自由往来。 7. 一些国家对特定的国家发放多次入境的申根签证。比如澳大利亚人就享有多次入境的申根签证, 而对一般申请者来说申根签证都是一次性的。
8. 对许多申根国家和地区来讲,只有持有旅游目的签证的人才能获得多次入境的签证。但像丹麦这样的国家就向拥有长期居住权的外国人发放了多次入境的旅游签证。
9. 如果您的签证是由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荷兰、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瑞典和瑞士签发的,而且您在有效期内去过其中一个国家,那么您到另外一个缔约国也不会被视为第一次入境。这种情况对于第二次及以后的入境同样适用。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申根签证是“multi-entry for Belgium, Finland, France, Germany, Ireland, Netherlands, Iceland, Italy, Luxembourg, Norway, Sweden and Switzerland”,那就表示持此签者可于有效期内多次进出上述的所有12个国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个规定是适用于所有的12个申请国的全部领土,但它并不适用于瑞士和列支顿士登这两个主权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