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香港的签证?
香港签注分为团队签和个人签两种,需要本人亲自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1. 个人旅游G签注(G字签注、G字入境许可证):允许持签人员自费前往港澳地区进行游览或定居的签注。首次申请,个人户口必须在当地公安部门登记的;续期,可在当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一次有效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不超过7天,多次往还签注每隔7天可往返港澳一次,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
2. 团队旅游L签注(L字签注、L字入境许可证):必须跟团出游,由旅行社送游客进入港澳地区,返回时自由行动。首次申请,个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续办,须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可在原受理机关办理。该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有效,3个月二次有效两种,两次有效签注之间至少有一项须在一个月内使用,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注意:L字签注只能在指定旅行社参加“团队旅游”方可入出境。
另外,如果持有中国护照而且有第三国签证以及往返机票者,可免签停留在香港的机场内,但不得离开国际机场。 至于去澳门则不用这么麻烦。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从事商务、探亲、旅游、求学、求职、访问等活动,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明:
①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须用证件照电子定位系统拍摄;
②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交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③军人应交验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④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提交复印件。